暮歌高一作文(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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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歌高一作文

篇1:暮歌高一作文

暮歌高一作文

谈起项羽,我总会不得不想起他的粗犷豪迈,他的人才不识,以及他的万丈深情。

――题记

月色如水,风声萧索。一如那夜的风起云涌。虞姬静静地伫立于项羽的面前,低垂的眼在细细地端详着他,荒败,悲凉,是此刻的他最真的写照。

稍刻间,虞姬轻轻地捻起衣裙,扭转起舞,裙摆蹁跹如蝶。项羽哀恸大呼:“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虞姬愕然,那声悲壮哀鸣,直抵心房,满泪盈眶。忽而,毅然抽出剑,自刎!顷刻之间,艳红的血从白皙的肌肤汩汩流出,宛如一朵绚烂的落花。项羽大惊,慌乱地奔去拥抱虞姬摇摇欲坠的身体,泪水在眼里不断徘徊,逼红的眼就如牢中困兽。他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比如,韩信的背叛、亚夫的信任,雅马与虞姬的.不离不弃,亦或是刘邦的反目。

即日,楚军四散,刘邦杳至而来,直举的沛旗在风中猪猪作响,那惨红的旗帜与黄沙上粗涩老黄的野草藤蔓若有宣示的讽刺意味。项羽恶狠狠滴大喝一声,恼想,鸿门宴上自己的决断,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似锦,如花美眷,甚至是同甘共苦的江东兄弟。能不悔吗?可如今,大势已去,倘若能有条活命,又有何颜面去面对那些江东的父老乡亲?如今想来,便再也不必惧怕会失去什么,会落个什么惨败的下场!便硬生生地抬起头瞪着马上的刘邦,手起刀落下,西楚霸王,败了!

――后人李清照追思,故作《已亥杂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篇2:高一散文诗歌:暮歌600字作文

谈起项羽,我总会不得不想起他的粗犷豪迈,他的人才不识,以及他的万丈深情。

——题记

月色如水,风声萧索。一如那夜的风起云涌。虞姬静静地伫立于项羽的面前,低垂的眼在细细地端详着他,荒败,悲凉,是此刻的他最真的写照。

稍刻间,虞姬轻轻地捻起衣裙,扭转起舞,裙摆蹁跹如蝶。项羽哀恸大呼:“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虞姬愕然,那声悲壮哀鸣,直抵心房,满泪盈眶。忽而,毅然抽出剑,自刎!顷刻之间,艳红的血从白皙的肌肤汩汩流出,宛如一朵绚烂的落花。项羽大惊,慌乱地奔去拥抱虞姬摇摇欲坠的身体,泪水在眼里不断徘徊,逼红的眼就如牢中困兽。他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比如,韩信的背叛、亚夫的信任,雅马与虞姬的不离不弃,亦或是刘邦的反目。

即日,楚军四散,刘邦杳至而来,直举的沛旗在风中猪猪作响,那惨红的旗帜与黄沙上粗涩老黄的野草藤蔓若有宣示的讽刺意味。项羽恶狠狠滴大喝一声,恼想,鸿门宴上自己的决断,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似锦,如花美眷,甚至是同甘共苦的江东兄弟。能不悔吗?可如今,大势已去,倘若能有条活命,又有何颜面去面对那些江东的父老乡亲?如今想来,便再也不必惧怕会失去什么,会落个什么惨败的下场!便硬生生地抬起头瞪着马上的刘邦,手起刀落下,西楚霸王,败了!

——后人李清照追思,故作《已亥杂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湛江市遂溪县大成中学新星文学社

篇3:暮的高一作文

暮的高一作文

不经意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下窗外。

太阳不知什么时候躲到大山的背后去了,天边的红霞也只留下一片鱼肚色的余辉。天空不再是蔚蓝色,大山也不是墨绿色的'。山腰有一缕白雾,像是给大山扎上了一条薄纱似的腰带。

近处的喧哗在低吟。人们都拖着劳累了一天的身躯,踏着沉重的脚步迈向家门。机器停止了争吵,就显得太安静了。教室内的窃窃私语,犹如一只只小蜜蜂。

慢慢地,黑暗袭上来了,只能模糊地分辨出大山的轮廓,山腰的那条腰带也不见了。滨河路上的灯打开了,和天上的疏星遥相呼应。

渐渐地,一切都沉入黑暗中,夜来了。

篇4:暮歌1500字作文

暮歌1500字作文

我就这样静静地站在窗台边。突然恍惚,什么时候,夏天才可以提前来到?眼看,黄昏结束了,夜色如同一件魔法师的长袍,只觉得这世界全被它包围了。

“那你想怎么办?”她的声音里依旧带着当年离我而去的那份执著。许久,回眸又是那张让我陌生的脸,有这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她究竟是不是我的母亲。那个十月怀胎,与我有着共同血液,骨肉至亲的亲人。

母亲,一个多么伟大的词啊!可现在我的内心空荡荡的,剩下的,也只有那颗如污水般的混浊般的心。

“我没听错吧!你竟然也会关心我!不是在好几年前,你就已经为了你的事业,为了你的梦想。。离我与爸爸而去了吧!现在,还回来干嘛!你走好了,这里太脏,容不下你,更容不下你身上穿得这几件裙子”我就这样用一个主人对待客人的语气平淡地对道,随后又下了逐客令。

“你闹够了没?如果你再不跟我去医院治疗你会死的,你真的会死的!”我承认她足够理智,我这样对她,她还能这样理智性与我讲理。

我佩服她,但也因为这样我也恨她,如果是其他的母亲,应该会哭吧!觉得自己有多么的可怜,也或者她们会不管怎样的先抱着她们的的`儿女去往医院。可是她呢!不知为何?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滑进了嘴角。原来,那些文学小说里描述的苦涩的眼泪都是真的。全都是真的。。

沉默。。蔓延着,我就这么傻傻的站着。时间恍若沙漏,不经意间,看到的竟是她受伤了的脸,逐渐融进了夜色里,在窗外的香樟与枝叶中,流成了一首悲伤的歌。

你怎么会懂得我的过去,不堪回首?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童年,伤痕累累?

你怎么会明白我的恨意,全是为你?

那些事中隐藏的悲伤实在太多太多,多得让我不敢去想,就像伤口一触摸到就会敏感地察觉。一捏就会痛,也许比痛更痛,因为那些只是表面的,同心痛比起来,这应该算不了什么吧!

“那你走吧!”这样的寂静像是过了一个世纪,一切地一切都让我觉得那么得不真实。而我自己仿佛是一个打开结界的巫师。

“难道你真的这么想要我…离开吗?”说最后三个字的时候她的声音居然夹杂着哽咽,像是心痛,但又像是看透了这一切。

“是啊!我就是想你走,你走啊!走得越远越好!”此时的我依旧淡定,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心痛了,好痛,好痛!只希望她走,而且,走得越远越好,为的只是不想她看到我的狼狈。

“拍——”她走了。呵呵!走了多好啊!最好永远不要会来。黑暗像是要吞噬我的双眼,只觉得耳边的一切要离我而去,就连窗外那棵大树上沙沙的树叶声都没了,难道?这一切都要离我而去,我的身体开始慢慢膨胀,迎接的则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再次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父亲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觉得他老了,本是光洁的额头现已皱纹横生,眼角的细纹也日加凝重,想到这里,我的鼻尖一阵酸楚,想哭。但是,在父亲面前我永远会成为他眼中的乖女儿。

“醒了,不多睡一伙!”

我勉强挤了个笑容道“嗯!爸!你睡吧!你太累了!”

“爸,是没什么!这么小一孩子,怎么就得这病啊!”父亲一边说一边让我靠近他的身体,也许是害怕我累着。

“爸——”看到他布满血丝的眼睛,一时间,我竟不知该怎么去面对他,面对他的慈爱,面对他的疲劳,面对他任何的一切。

爸!你知道吗?我时常会想:

如果下辈子了我变成你的母亲该多好?因为,我真的好爱你。

如果下辈子我依然是你的女儿该多幸福?因为,我真的好爱你。

“是你妈把你送到医院的,别恨你妈了,就当是爸求你了!”不知为何?向来刚毅的父亲竟然会这样卑微地恳求我。

迟疑许久,我还是答应了父亲,因为那是父亲第一次恳求我…

几一月后:

我还是会像以往。时不时地仰望着黄昏,就这样子迷惘地往着,不知为何,心中那分无名的感觉像是要涌了上来。逐渐,蔓延了我的全身,这。。应该就是她们所说思念的味道吧!无声,无息,却能让你感到疼痛。

也许,我是爱她的吧!只是不知道怎样面对她,所以,那些爱才会被恨代替。

遥望黄昏最后一丝晚霞,那是一种悲壮的。

篇5:歌的高一作文

我很喜欢听歌,而且非常喜欢听听流行音乐,最喜欢的就是台湾组合—S,H,E的歌,如果你没有听过,那我就给你们介绍一首《触电》吧。

《触电》是首非常动听的音乐,每次听这首歌时,我都会感觉自己身在童话世界里,随着优美的旋律,渐渐可以感觉自己在蝴蝶中跳舞,在花海中沉睡,和朋友们欢歌跳舞,随心所欲很快乐。但这并不是真实的,所以每当我做完作业,我都会听一遍《触电》,再一次来到我的秘密乐园,享受完了,就得回到这两天一小考,一周一大考,作业如山,整天背着一座书山的生活了。如果我的考试考砸了,失去了信心,我就回来到我的秘密乐园,消去烦恼,自我安慰: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就不信我考不好。重新鼓起信心,然后发奋学习,想着未来前进在前进·····

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听这首歌!那你听完了,要记得感谢我哦!

篇6:歌的高一作文

我从不局限于某一个歌手或者专辑,只要是好的作品,我就喜欢。就像你问我酸甜苦辣到底喜欢哪种口味,我也说不好,关键还得看材质。近来听到一首很火的歌《卷珠帘》,很是感动。《卷珠帘》是霍尊在《中国好歌曲》的参赛曲目,霍尊清秀的脸庞配合一阕干净空灵的歌词,徐徐听来,带给人美的享受和震撼。

“镌刻好,每道眉间心上。画间透过思量。”这句歌词很容易让人想起李清照的词“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时间是不断滚滚向前的,但是人类的情感不论在千年之前,还是当下,却有着惊人的相似。几缕徘徊,佳人相思蔓上心扉,“她眷恋,梨花泪。静画红妆等谁归”,梨花带雨的美人,妆楼凝望,心中也许还在感叹“有情不管别离久,情在相逢终有期”却又不得不在一次次的失望过后,长吁一声“相逢不似长相忆”。《卷珠帘》不是小家碧玉式的吟唱,而是大家闺秀的轻弹。

我很喜欢这首歌,近来的选秀节目层出不穷,我希望此类的作品多一些才好。希望中国的古风歌曲能兴起啊。

篇7:歌的高一作文

在数不胜数的.歌中,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就是——《隐形的翅膀》。每当我听起这首歌,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件事……

记得有一次英语考试,我才考了80分,而我们班居然有几个人满分。从那次起,我开始变的闷闷不乐的。课堂上,我不积极发言。下课了,看不到同学们与我玩耍的情景。我觉得同学们都在嘲笑我……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在一次课堂上,老师问我们有没有听过《隐形的翅膀》这首歌,听过这首歌的同学都大声地唱起来,我被这美妙动人的歌声吸引住了,回家后,我搜索了这首歌并尝试着学唱。

“每一次,都在徘徊孤单中坚强。每一次,就算很受伤也不闪泪光。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飞过绝望……”从此,我不再自卑。

我喜欢这首歌,因为它让我在绝望中找到希望,在自卑中给了我鼓励。

篇8:高一离歌作文

高一离歌作文

暮春的巴黎,不急不缓的莱茵河在走,我跟着他走。

我很喜欢巴黎,喜欢小号声从斑驳石路旁的橱窗里雀跃旋出,喜欢巴黎人在街边露天咖啡馆谈笑的浪漫,尤其喜欢的,是丝丝春雨落在这方烂漫土地所轻轻激起的甜气,是混有泥土、草木、咖啡、甜点的味道,真的很甜。像糖一样啊…

唐…你现在,过得好吗?

脑子里没来由地想起那张总是笑的纯真的脸,我陡然停下自己的脚步,拍拍脸让自己脑子里那个略带思念的声音走开,让那张脸也走开。他们走了,可是一股酸楚却又横冲直撞地闯入脑海,迅速散开,在鼻腔里浓浓地积攒着。我慌张地走向河畔的一张长椅,争着坐下,把头深深地埋在交叠的手里。很酸,很疼。我的时钟停了,思绪跟着河水走了,逆流。

半年前。

我记得那是我们团队散伙前最后一次合体,在火热的八月,在阳光闪耀的LA。好莱坞,我们成团后第一次合体的地方,我们梦与故事开始的地方。

“卡,你确定这个可以录音吗?如果不行我会很尴尬。”唐冲着我笑,比加州阳光还要耀人的笑。

“可以录音。”我冲着他比划。换来他孩子一般的欢欣雀跃。

这是第一次在那的对话,如今大家之间都笼罩着低气压,欢乐的游乐园气氛,都无奈地被染上了一层灰色。谁都不想分离。我舍不得他们,在一起拼搏了几年的兄弟,说散就要散了;我更舍不得他,总是可以治愈我的那个人,我可以依靠的那个人,也终于是要离开我了。他曾经在低谷时说过“没有人是可以一直陪伴的”,那时我就应该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的吧。

最后一次的游园会,不冷不热的结束了。我们这几个人,也都走回了自己的生活轨道,我和唐的轨道啊,是平行的。

桥上叮当穿过的一艘列车把我的思绪捞了回来。我深深地呼吸一口,站了起来,展了展衬衣,朝着来时的方向走。

天渐渐沉了,一盏盏昏黄的小灯也开始晕染这迷蒙的雨后巴黎了。

我记得有人说过:“雨中的巴黎是最美的'。”是如此。特别是对于我这种低迷的灵魂来说。

看着一团团昏暖的黄色,我开始情不自禁地想到我和唐约好一起要去看的那片星空,他还说要给我唱新学的歌,半年了啊,一个哼声都没有。

我好想你,唐。

转身,我无助地望着点缀着黑暗夜空的高大铁塔,心中的悲戚随着午夜十二点的钟声一下一下地变沉。

又一艘列车,从河上穿梭过去。

多希望可以看到你啊,唐。

钟声停了,我也该走了,我这样想着。可是紧接着钟声的欢快古典吉他声却让我愣住了。我有些期待地寻声找去,看见一个人影坐在不远的长椅上,怀中抱着吉他在弹经典的巴黎风乐曲。我正想走近,那人就开始向我挥手,把吉他放到一边,像只兔子一样跳着。我心里跳漏一拍,加快走向他的步伐。

那人脸在路灯下清晰,笑的比这橘黄灯光还要温暖的人,也只有他了吧,唐。

我有些发懵:“你怎么来巴黎了。”

他吞吞吐吐地说:“这个,很难解释,但我好不容易才能来见你一面啊卡,我就是想来兑现我的诺言。”他看了看天空,皱了皱眉:“不过时机好像不太好。”

我索性也不管什么前因后果了,能再看见唐,就已经很好了啊。想着想着,我不觉笑出了声。唐看看我,也跟着我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我觉得闪闪的铁塔可以充当星星了。”我安慰地说道。

唐点点头,抱起吉他唱起了我没听过的歌,大概是他一直想唱给我听的那首吧。

很好听,他有些沉哑的烟嗓被夜色烘的很缥缈,像要飞离人间的仙子。我听着他的歌声,放松地闭上了眼睛,可眼角却有点什么悄悄划过。

再睁开眼已是第二天早晨,唐不见了。我意外地很平静。

我动身去了城郊的一座小园,把手中的白蔷薇放在一座修的很整齐的墓前,轻轻抚了抚石碑上那张冰冷照片中人温暖的笑脸,我也情不自禁地笑了。

“唐啊,我说你怎么一直不来给我唱那首歌,原来那首歌是离歌啊。”

暮春的巴黎,又下起了雨。

篇9:一曲离歌离歌高一作文

一曲离歌离歌高一作文

一曲繁华终将落幕。

六月的风轻轻地吹着,把我的思绪吹到了去年的孟夏,那本该情人们相聚相欢笑的日子,我的堂哥和我的嫂嫂却送葬了自己的母亲。

听啊,一曲离歌,一曲繁华;落寞之后,终成一曲凄凉。

听,这么一个故事吧……

“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

1995年,我的堂哥出生了。他是二胎。在那个依旧存在重男轻女风气的农村,大大娘的家庭地位得到了提高。我不曾生活在那个时代,但我能够想到,那如同小侄子出生时发出的清脆的哭声,堂哥也是这样子的吧。宛如乐声:昆山玉碎,引得凤凰鸣叫;经历了芙蓉在露水中饮泣,最终使家人们像香兰一样开怀大笑。

这一天,母亲有了儿子。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我的`大娘被查出了乳腺x。她是不明白的。在她那个读书写字没有蔚然成风的时代里,大大娘是只明白种地和勤奋持家的。我不曾生活在那个时代,但我生活在这个年代。我感受到了堂哥一家的低气压和大娘逐渐苍白的脸以及愈加低浅的声音。宛如琴弦:山崩玉裂,引得杜鹃啼血;经历了鬼门关闯一遭,最终使家人们像石榴子一样紧紧相依。

这一天,母子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离别。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5月16日,堂哥的母亲去世了。她是含笑的。大娘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人世间了,这个折磨了她六年,生不如死的人世间。这六年里:病情时好时坏,女儿出嫁,儿子娶妻,生活似乎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可唯独她一人感受着死神的召唤。我不曾知道她的感受。但我一直在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着,我无权过问堂哥家的家室。我只知道20的春夏之际我们还一起去摘樱桃,她笨拙的步伐和微弱的声音……年5月20日,我陪着家人,一起送葬了大大娘,我堂哥的母亲。

这一天,儿子没有了母亲。

“昔去雪如花,今来花似雪。”

后来啊,堂哥萎靡不振了一段时间。儿歌里唱道“没有妈的孩子像根草。”不知道她抱着自己的孩子是否依旧会那么悲痛欲绝。可时间还在往前走,生离死别每天都在发生,“松树千年终是朽,瑾花一日自为荣。”,大娘也终于在瞑目之前看到了自己的儿子娶妻生子,也算是没有遗憾了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堂哥啊,我终究只是个看客,但这一曲离歌我多希望你可以坚强的听完。《欢乐颂》里说“生活虽然可能会荆棘满地,但仍然不能阻止你一路高歌。”你一定得站起来,因为你还有父亲啊。别让离歌再一次吟唱了……

没有后续的,因为人儿已经离开了我们的世界了。

但是,她仍旧活在我们的生活里。

一曲繁华终已落幕……

篇10:一曲离歌高一作文

一曲离歌高一作文

太阳躲在云彩之后,只是给云彩镶上了一层金灿灿的边,依然从亮度和温度上叫嚣着自己的存在。那些我叫不上名字的昆虫在仍旧拼命呐喊,那声音既恼人又有一份静谧在其中。

已经步入高中一个春秋的我,在八月初旬,明天,就要开学了。

假期,可真短啊。

我起了个大早,踩着已经变形的自行车踏板,和一群年逾花甲的大爷阿婆一道涌入早市。一盏茶的功夫,自行车把上便挂上了五颜六色的塑料袋。我一路散发着豆浆油条的香气,嗅着夏天清晨特有的味道,多久之前,爸爸妈妈是不是也是这样给家里人买早餐的呢?

从小我就是个幸福的孩子,一直呆在爸爸妈妈身边,即使他们再苦再累。我记得小学的时候,我每天早晨八点上学,下午四点放学,双休,课外班上的很少,暑假有足足两个月,那个时候,我有的是时间跟妈妈去逛街,和爸爸玩电脑;后来啊,我上初中,我每天早晨七点上学,晚上六点放学,双休,课外班每个周末有六个小时,暑假有一个半月,那会子啊,妈妈说需要什么跟她说,要把我的时间省下来学习,爸爸时不时还会邀请我看电影;再后来,我上高中了,就是现在,因为学校很远,所以我住校了,周六中午回家,周日中午返校,从踏出校门到踏入校门中间一共二十五个小时,妈妈总说,高考很重要,我要用尽全力去学习,“快去学习吧”也渐渐成为我与爸爸聊天的结束语......我甚至可以想象等我考上了大学,去了其他的城市,也许每周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连二十五小时也不够。

这或许就是龙应台笔下“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吧?

我终于意识到,我与我的'至亲之间本就是一曲离歌;无非是现在我听到了,而我却无法将它停下,只能任其演奏。

“子欲养而亲不待”是怎样的遗憾我不想体会。因此,我只能,我只能在假期里为他们买买早餐,洗洗衣裳,炒炒生菜,我不知道这是否能让流年慢些染白他们的黑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就可以晚点长大;我只能,我只能灌下一条又一条速溶咖啡,写尽一根又一根中性笔芯,我不知道这能否让皱纹晚点爬上妈妈的眼角,也不知道这是否能阻止高血压脂肪肝出现在爸爸的体检报告上......

这曲至亲终将渐行渐远的离歌,我无从阻止它进行,唯有不惜扯破喉咙地去演唱自己的歌。

我蹑手蹑脚地摆好早餐,悄悄推开父母房间的门,

“爸爸妈妈,来吃早饭吧”

就算他们的背影告诉我“不必追”,我也要一路注视着,直到我看不见。

篇11:离歌响起高一作文

离歌响起高一作文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李叔同的文字流淌的,是离别的愁绪万千,是情感的依依不舍,再读此篇,每每都有不一样的滋味与感受。当离歌响起,回荡在胸膛,贯彻于耳际,我那心中泛起到底是像李叔同那样剪不断理还乱的离愁?还是对前路的无限憧憬与期待?抑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占据内心而泛出涟漪呢......

如果要说我听过最多遍的离歌,那便是故乡的离歌。早在初中,我就离开了故乡南阳城,去省会郑州求学。我走过最多的桥,是来往必经的白河大桥,白河是南阳城的母亲河。茫茫两岸的风景,是回家最美的见证。节目《朗读者》中作家余华讲到:离别,是为了看到自己没能看到过的东西,离开最熟悉的地方,才发现自己的故土有多么多的财富。主持人补充道:“从一定意义上来讲,离开成就了你。”听罢,我感触颇深。早在刚上初中,离开父母,心中挂念的只有悉心照料自己的父母和生活了12年的故土,那时记忆里的离歌,便是父亲开车送我去学校,车里循环播放的那几首上世纪金曲,沧桑又伤感,有时会偷偷落泪,看着眼前的小城渐行渐远,连说再见的勇气也没有,怕这一声再见,便是再也不见。再大了一些,渐渐懂得了一些人情世故,就相信,每次汽车开往郑州,就是我冲锋的离歌,是我驶向未来的`专车,每一次的别离,都是我学会知识,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的开始。

歌声匆匆,脚步匆匆,离开了故乡,去追随的是诗和远方,还有心中的理想。也许有的离歌是令人痛苦的,有时梦想摸不着边际,望望眼前的漫漫长路,害怕失去方向,害怕孤军奋战,只好作罢,与原先的梦想说再见。也许是难能可贵,也许是功夫白费,我更钦佩的大概是前者,只有拿得起,放得下,才能算吹响了梦想的离歌,它是舒坦的,如释重负的。历史上弃医从文的例子是不少的,鲁迅,郭沫若,金庸,欧亨利......也许,头脑一热时的灵光并不适合你一生去追求,真正找到了自己热爱的东西,自己想要的东西,才会觉得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孩提时向父母老师嚷叫着:“我想当医生,歌手,发明家,宇航员......”到头来,发现自己的梦想遥不可及,是否想过,唱一首离歌去走天涯?放下功利色彩去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是离歌更响亮,还是热情更奔放,由此决定自己一生的追求与梦想。

离歌响起,不一定仅仅是分开,它一定代表着新的开始,让在旋律中找寻下一个方向,在节奏中走的更加沉稳笃定。

篇12:无字碑歌高一作文700字

无字碑歌高一作文700字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站得像她一样高,从来没有一颗心可以像她一样骄傲,从来没有一位帝王会像她一样立下一块无字碑,功过由后人评定……

那无字碑上真的是一片空白吗?不,我分明看到了碑上镌刻出了一名女子的睿智与豁达。

她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枝独秀,以瘦弱的双肩扛起了整片江山,将无数须眉驰骋沙场得来的大地轻易地俘虏了过来,轻松地续上了一笔。这一笔惊天动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她深知自己正遭受万人唾骂,“狐媚偏能惑主”,男人的骂声中还夹杂着女人的骂。她也深知自己双手沾满了鲜血,“一将功成万骨枯”。于是,她又做出一件震撼人心的`事———为自己立下一块无字碑,不着一字,孰是孰非皆凭后人断定。

好一块无字碑,好一个武则天,她为自己留下了一点空白,由别人书写。功大过大皆由后世千秋评,这种大智慧有几个男儿能及?

好一块无字碑!好一个武则天!她在那片空白上描绘出了一个女子的广阔胸襟与智慧。她知道自己得到了太多,多得让每一个人都忌妒;她也失去了太多,多得中华五千年的文明都无法承载她的悲哀。一切尽在不言中,留一点空白,让后世子孙揣摩她内心的骄傲与哀伤。

她的美丽已随大唐而逝,如今只留下荒冢草青青,还有那挂在草尖尚未风干的泪珠,是她午夜梦回时落下的。

不能书写功德,不能书写悲哀,那就什么也不写 。是悲是喜,都由她留下的那一点空白说。

也许,不说就是说得最多,空白也能容纳最多的图景。“千江水有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千古罪人还是流芳百世的名主。她留下的那一点空白是给后人,也是给自己一个喘息的余地。她活得太累,钩心斗角的深宫内院,阿谀奉承的下层,尔虞我诈的政治大漩涡……太多太多的东西都由她一个承担,“高处不胜寒”啊!

融融月,淡淡风,一如那花香,风吹万里也有散去的一天。再华美的词藻写出的功德也有磨灭殆尽的一天。她那一点留白,不仅是歌功颂德,也是为自己做过的错事的反省!那是历经千秋万载也消不尽的……

篇13:理解离歌高一作文

理解离歌高一作文

从离开一个网站到离开这个世界,有别人的离开也有自己的离开。事无大小,其中必然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情节与情感,对于难以启齿的感情,离歌成为了解决办法。

离歌有时是为了他人,有时是为了自己,虽然事件不同但都是为了抒发心中的那份情感。

离歌很早以前就已经产生,这当然要归功于当时不便的交通。那个时候如果相互分离,少则几个月,长则永世分别。在那个时候,后者的概率甚至大于前者,所以情感也往往在分别时涌现,这也是离歌感情饱满的原因之一。对于作者来说,离歌就好像遗书一般的存在,但却像死亡一样避不可避,所以作者们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在那不长的字里行间中如庖丁一样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尽情抒发感受。所以离歌文学价值也不容小觑,此后离歌就作为文学的宝库留下来了。由此观之,离歌的出现是很合理的。

离歌不仅作为文学作品很是重要,而且,它更是中国古代人民情怀的载体。所以,其中所包含的.不仅仅有文学家对文字魔幻般的应用,往往也存在着复杂难懂的情感。古人深受孔孟文化的熏陶,对仁义礼智的理解甚至超过当代,总是以天下兴亡为己任,奈何力量微小,只好以以诗为翼纵情宣泄情感。屈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的诗总是充满了离别之情,因为他的诗是写给帝王的,每每都要怀着一颗必死的决心。离歌一直与悲伤为友,也一直与伟大为伴。那年易水河畔;燕丹与荆轲;使命与离别,都交织于诗中‘‘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字无情但人有情,读到这里我每次都会在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活灵活现的画面。

离歌的价值不亚于莎翁,老舍笔下的哈姆雷特,茶馆,它包含的也是整个世界。

离歌教会我们很多,它能让人们更加珍视眼前物。飞速发展的现代,不夸张的说,人们只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可,也不用过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苦日子,所以大多数人都开始淡化了拥有的感情,就这样,无动于衷让失去的变得更多,最后只留下失去了最珍贵的人或物的悲伤与绝望。人们常说忆苦思甜,在离歌之中,大家一定能重拾那珍贵之物。所以望各位与李白为友,以屈原为伴,理解离歌,重视拥有。

篇14:离歌高一作文750字

离歌高一作文750字

七月的维多利亚,天高云淡。我站在太平山上静静地俯瞰着你的身姿,鳞次栉比的高楼勾勒出壮阔天际,好似时光的画笔精雕细刻着你的容颜。

风,再一次将思绪带回到176年前的一天。

这一天,天气灰蒙蒙的,乌云密布。风格外的凛冽,汹涌澎湃的长江水滚滚向东流。我静静地观察着船舱内的中方代表:他们神情凝重,脸上写满了不忍与不甘,长长的胡须上挂着满满的愁意……英方代表他们嘴角上扬,得意地将《南京条约》高高的擎起又不懈地重重放置在耆英面前。他们眉宇之间透漏出骄傲和摇摇头,长长叹口气,屏住呼吸注视着条约,掂起千斤重的笔在签字处颤抖地签自大,一种以强凌弱的`打压和攻击的气氛一直弥漫在会议室的上空。耆英无奈地下这一丧权辱国的条约。这时,他的无奈悲痛与倍感羞耻都无济于事,他整一整湿淋淋的衣袖,缓慢惆怅地理一理帽檐,与英方代表留下这张珍贵的照片。天似乎更阴沉了,船舱外的雨下得更猛烈了,整个天地似灰暗的一张大网将这个世界层层罩住。随着英船一声汽笛响,船开出江口,哀哀怨怨的鸣笛仿佛一支肝肠寸断的离歌,奏出我心中无限悲痛哀伤。就是从这一天起,你脱离了我温暖的怀抱;这一天,英人的铁蹄践踏你的身体……他们在你的身体上深深植入列强式的种子,你那里的“中英街”是历史的见证,用英国女王命名的“维多利亚港”是永远的屈辱。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那是一段触目惊心的时光。100多年来,你无时无刻不日日思念我?多么想再投入我的怀抱,多么想再亲吻我的脸颊。但是,但是这一切的一切是一场回不去的梦魇。

离愁是一湾浅浅的深圳河,我在这头,而你在那头。

100多年来,你深深地呼唤着我的名字!你多少次在期盼中等待回归!每一次呼唤都令我倍感心痛;你熬过多少个日日夜夜,这像一道难解的难题摆在我面前。为了这一天,我在无数个长夜中夜不能寐;为了这一天,我准备了100多年啊!

7月1日零时,五星红旗高高飘扬于会展中心上空,“坚守”了150多年的米字旗徐徐降落。英方代表的目光随着米字旗的下降而变得分散迷离,英国人绝望又悲伤的眼神尽显无奈。末代港督彭定康和查尔斯王子缓缓登上“不列颠尼亚”号甲板。雨还在下,雨还在下,彭定康一步三摇头,他的步伐渐渐慢下来,灯火渐渐熄灭,他一踱一颠的姿势和模糊孤寂的背影更显落寞。在他的背影中,一个个镜头又一次浮现在我的脑海:随着港都旗最后一次被降下,彭定康一边紧紧地注视着港都旗,希望它落得慢一点再慢一点,更希望它永远都不要降下;一边擦拭着在眼眶边的泪水,他的眼中布满血丝,饱含无奈与不舍。随着彭定康的离开,香港府也成为陈迹。他站在甲板上最后一次向你望去,心中充斥着悲伤与凄凉。随着一声鸣笛声,“不列颠尼亚”号缓缓驶出维多利亚港,这一声鸣笛奏出英国人心中的百感交集。海水无情地拍打着,海风加快不列颠尼亚号前进步伐。它永远驶出香港岛,远远消失于海面上……

你,见证着我的变化;我,也见证着与你的分离聚合。牢记历史,以史为鉴!百余年屈辱国史,你永远是我的一部分。历史割不断血脉,时间冲不淡感情。从昨天到今天,你我是血浓于水,不可分割的母子,让我们心手相牵,一起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篇15:离歌高一优秀作文

离歌高一优秀作文800字

雨打落花,是花儿给春天的离歌;暮夏蝉鸣,是蝉给盛夏的离歌;秋雨沥沥,是天空给秋天的离歌;大雪纷飞,是纯洁给冬天的离歌。多少岁月里,不论是自然还是我们,都在进行着一次次离别,又迎接着一次次离别。几度春秋后,我们终会在某个拐角,对某个人道声:再见,珍重。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是陆游对唐婉的离歌;“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是慈母对游子的离歌。纵然见过无数离别,阅过无数人间沧桑,但当离别之际,我们总是默默流泪,向自己爱的人挥手告别。

时光流逝飞快,若说宇宙永恒,那对它来说,我们的心痛实在微不足道,但那种刻骨铭心的痛,却被渺小如“沧海之一粟”的我们深深记住,永生难忘。我便是这样在落日的余晖下含着泪离别的。那时候刚上高中,作为从小到大都未离开过父母的被宠大的孩子,住校且远离父母和家对我来说是极大的挑战。我们每周放假半天,家离得很远,但我依旧让父母每周都来看看我。那时候的我,每周一次极短的相聚,都足能让我心奋好几天,而每周一次必然的分离,我却总是难以忍受。直至那天下午,恋恋不舍的我看着父母慢慢远去的背影,落日的'余晖金灿灿的照在他们模糊不清的侧脸上,含泪送别的我才明白:我长大了,应该做个独立的人了,因为更多的离别还在长长的人生路上等着我,我必须坚强起来,纵然不舍,纵然心痛。

花有开败,树有荣枯,人亦有生老病死。死亡才是永远的离别,不能再见的离别。二爷就是这样向我“告别”的。犹记得他对我慈爱的笑,拉着我的手时的亲切,甚至躺在病床上对我安抚的笑。但记忆太混乱了,只记得接下来再见便是在重症监护室里昏迷的他,进家门后突然发现变成棺材的“他”。记得看见棺材的一刹那,我“咚”地跪到了地上,泪水模糊了眼前的一切,好像这一切都是梦。离别的太突然了,我甚至来不及向他好好道个别。不知这样的生离死别在我的人生还会有多少次,不知这样突然的离别形式还会有多少次,不知我还会在夜深时痛哭多少次。。。。。。

但都不重要了。只要记得离别父母后含着泪的微笑,告别亲人后对天空的星释然的笑便可。虽然以后的我可能会与爱人告别,与朋友告别,与千千万人告别,但不论是你还是我,一定要学会离别后的微笑,毕竟人生路漫漫,生活依旧进行,明天仍是新的一天。

我想,最终的离歌,应当不是无尽悲戚,而是继续热情向上吧。

篇16:听他的歌高一作文

听他的歌高一作文

吃过晚饭后,打开电视,突然很想听歌。

想来想去,点开了他的专题。

是的,不是专辑,而是专题,因为他不是专来的歌手,这些专题里收录的,不过是他被各种综艺以及各种晚会邀请去的时候翻唱的别人的歌而已。

是的,他只是翻唱而已。然而让我感到奇特的一点就是,我是个不爱听歌的人,但对人唱的`歌却情有独终,尤其是在有他现场唱的画面感的时候。听着听着,我觉得这样好听的歌,我去找找原唱,这样才能有所对比,知道他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大家的夸赞是不是只是吹捧。

当我点开了那一首首原唱,非常客观的说,我不是很喜欢,更有些我觉得还没有他翻唱的好听,我原以为只是我的不专业的自以为是而已。

原来看到有不少与我有共鸣,其中有一个人说,他唱歌,是以演戏的一种姿态。他把一首歌当成一部戏,把自己融入到歌词中的角色里去,达到了一种共情,所以尤其是有画面感看他唱歌的时候,你真的为他的歌声动容,尤其是当镜头切换到他的眉梢眼角,你只会觉得他在唱自己的故事,很容易被他带到歌中去,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觉得他唱的歌别有一番味道,更让人喜欢。

一个人的认真,可以拓展到方方面面,听着他的歌,隔着屏幕,我仍会不同自主地为他鼓掌。

篇17:离歌高一记事作文

离歌高一记事作文

他想吃一碗炝锅面。

三个月来,男人过得像一条丧家之犬。他东躲西藏,白天戴着口罩,将帽檐压低,晚上回到车站附近的小旅店,换身衣服,又一闪身消失在旅店旁幽暗的小巷子里。

警察想要他,宫老板手底下的人饶不了他,家人又被二十四小时监控。他不时叹出几口老气横秋的气,觉得对不起宫老板,对不起家人,更对不起自己。

“老板,那个,抽…抽支烟?”发觉宫老板根本没在听后,男人扭头看看四周,小心翼翼地坐下,又颤颤巍巍地用皲裂的手把一包攥得皱皱的“中华”塞进口袋。

空调屋冷得可怕,男人刚想站起来搓搓手,宫老板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走吧,我真没钱给你。”

“老板,你上个月说好的,这月就把工资发下来。这眼看着年关了,没钱,可让俺们咋回家过年啊。”

“长顺,你们叫我老板,其实我也是拿钱给别人干活。上头发不下钱来,我哪有钱来给你们?大家都很困难,别急,再回去等等吧。”

男人欲言又止,僵了好一会,才颤颤巍巍地压下门把手。

“去他…”“诶诶诶,别说话不干净,宫老板是个直诚人,不想俺们几个刚来时他帮了多少忙。”“省省吧,他就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和那些个臭屁老板没什么两样。作秀而已,作秀啊,明白么。”

男人想到自己第一天来干活,就因用力过猛被氧气钢瓶砸伤了脚。正视察的宫老板马上亲自驱车将他送往医院治疗,还领他在市区吃了一顿炝锅面。那顿炝锅面,是男人觉得除了妻子做的外最好吃的。这来来回回,男人深信宫老板是为数不多有良心的城里人之一,便决定死心塌地跟着宫老板干。

“哎哎哎,想嘛呢,赶紧再找那姓宫的要钱去,就属你和他关系好了。不过啊,听哥们一句,那姓宫的绝不是啥么子好人!”

宫老板办公室锁着门、黑着灯,男人心里一紧,急忙到处打听宫老板的下落,得知宫老板和一群很气派的大老板吃饭去了。眼看年关将至,男人心乱如麻,孩子无辜的大眼睛和妻子日夜操劳的身影无时无刻不扎在他心头。

他决定去找宫老板,找宫老板把工钱全部算清,一走了之,回到乡下。夜晚很冷,酒店的门很大,灯光很刺眼。男人买了一小瓶酒,一饮而尽,壮着胆子进了酒店。在接连被瞟了几个白眼后,他终于找到了宫老板所在的“聚贤阁”。男人在门前久久徘徊,终于等到门被撞开,宫老板醉醺醺被人搀着出来,放声大笑。

男人难以相信宫老板真是这样一个人,借着点酒劲,他一拳打在了宫老板脸上。搀扶的人吓了一跳,和宫老板一同仰面重重摔在地上。男人知道下手重了,转头就跑。

男人不敢回工地,他听工友说宫老板轻度脑震荡住院了。警察也在到处找他,男人在白天去不了这个城市的任意一个角落。一天晚上,他偷偷摸回工地取自己的东西,被一个老工头一把拉到墙角:“是你打的宫老板么?你怎么能打恩人呢!他那天是去找开发商要钱的!”

男人脸上发烫,脑子一热,想去警局自首。走在半路,又后悔了,夹着东西在火车站旁的小宾馆暂时住下了。

男人又想家了。孩子和妻子微笑的脸,混杂在大年二十八的匆匆人流中渐渐模糊;宫老板充满血丝的眼睛却又无时无刻不在盯着他。男人后悔,后悔自己的冲动,后悔自己的'无知,后悔自己的无能…他多少次在宫老板住院的楼底下徘徊,却压下帽檐、捂紧口罩,落荒而逃。

今天是大年三十,男人身上没多少钱了,他很饿。

那人走到宫老板曾请他客的那家餐厅,没开门;他鼓足勇气敲开宫老板的病房门,人走了;他回到工地想打声招呼,发现自己早已被通缉。男人低头长叹,叹出一口带着苍老、遗憾、悔恨的气。

男人用自己身上最后的钱买了一张火车票。他要去往哪里?他不知道,或许是回家,或许是到一个安定祥和、能吃上美味炝锅面的地方。

男人急于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过去的一切。

火车的轰鸣,是他的离歌。

篇18:离歌高一作文650字

离歌高一作文650字

当我的一只脚踏出了那块土地,我便知道,我真的要离开了。这里曾是我用歌声踏遍的地方,我熟识了这里的一切,却又要与她离别。

一年前,当附着现代气息的挖掘机在上脚下拉响了发动机,整个故乡的人们都清楚,这将是我们离开的号角。我目睹山脚到山顶的树木如何凄哀的倒下,我见证者那曾经清澈的沟水如何浑泥。我看见的,是时代的变迁,是我故乡的土地上涓涓滴滴的液体。

不知名的浓烟你挤着我,我挤着你,被挤成纤细的薄片儿,浑浑噩噩、麻木不仁地堆积在城市上空。昔日汹涌的河水变成了今天的涓涓细流,看着常年流水落下的影子,只有幻觉才能填补它的空缺。快乐是持久的,痛苦这是刹那之间,而人都喜欢飞蛾扑火,为眼前的利益狂欢而死。

生活在故乡的青山绿水中,我却无语言表它的美好;夏至风从田野中吹过,我却无法挽留它轻盈的身姿。风,吹进了城市,而我,想再看一眼我思绪飘渺的故乡。

儿时的我,喜欢独自走上那葱茸严密的小山丘。我尝试过背倚着老树根,昂视天空的豁达,我欣赏过白鸟啁啾,蝶舞轻盈的幽雅。当那初开的紫藤花攀上树梢,我会准时出现在它的身边,轻吻它那柔嫩的花瓣。这里的万物都对我充满了吸引力,仿佛寄托了我心灵的宿愿。在这里我能感受到生命的沉静与欢愉。

流泉弹拨的欢快琴弦流淌出贴耳的悄悄絮语,奏起了季节的序章。门前树枝放下了纱帐,鸟儿在帐中窃窃私语,蝉使劲地嘶鸣呼唤着从南到北的虫子。雨点划过春天的.睫毛,滴滴答答,打湿了发芽的田埂。闪电操起久藏的剪刀,响起天地的放歌。大地以其冷入骨髓的沉默,回响着万物。每一声夜雨轻敲,都是一句不忍卒读的诗行。李清照轻敲的那一夕如梦令,诉说着掩不住的一帘悸动。

无涯淡绿的窗帘里,挂着一串串相思的泪。“谁的眼泪在飞,是不是流星的眼泪......”,这歌声依旧响起在耳畔。我的故乡在流泪......她离别转过身去的那个佝偻的背影和我记忆中那个意气风发的她逐渐交织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

鱼儿告别池塘,它会没命?不,它在追求属于自己的江河;鸟儿告别竹笼,它会饿死?不,它在追求属于自己的山林;石子告别高山,它会孤独?不,它在追求属于自己的天地......

希望离别不悲伤......

篇19:离歌高一作文900字

离歌高一作文900字

晓风,残月,哀啼,寂静的夜带着离别的预兆。

“姥姥现在身体怎么样?”我牵着妈妈的手,不安地问。“好一些了。你一会儿到了,要多说些吉利的话,让姥姥高兴。”妈妈捏了捏我的手,加快了步伐。电梯一层层地上升,我的心跳一点点地加快。从去年国庆开始,姥姥的身体就不是很好,最近急剧恶化,已经一星期没有吃饭了。

病房里,白得刺眼,充斥着酒精的刺鼻气味。偌大的床上,蜷缩着一具瘦小的躯体。我小心翼翼地走去,不敢相信,那是曾经独霸广场的她。“妮儿来啦,到姥身边坐住。”因为没劲儿,声音越来越弱。"本来说给你做燕麦粥嘞,现在看恐怕是不行了。”“燕麦粥。”

那是我五岁时,因为挑食,小脸蜡黄。暑假到姥姥家玩,顺便改善伙食。傍晚,满身是泥的'我迎着漫天的火红,蹦蹦跳跳地走进家中,被一股清香迷住。“姥姥,你做的啥呀?”我边往裤子上抹着手上的泥巴,边向厨房跑去。看见姥姥端着一碗粥走出来,笑着放到餐桌上,“这是姥姥特意给你做的燕麦粥,可好喝了!”我舀了一勺,半信半疑地送入嘴中。就在那一瞬间,糯米的软滑细嫩,燕麦的清新爽口,蜜枣的香甜软糯,兴奋了整个味蕾。我端起碗,握紧勺子,扬起头,把一大碗美味狼吞虎咽地倒入嘴中。舔干净,拍拍肚子,打个饱嗝,满意地笑了。从此,燕麦粥成了我的最爱。

“咋不吭啦?”我一惊,赶忙扭过来头看着姥姥,不自然地笑了笑。“没有,刚才看见外面有只小鸟,走神啦!“你看姥姥现在,只剩下皮啦,连说话的劲儿都快没了。”“姥姥,你别瞎说,医生说再过两天你就能吃饭啦。一吃饭你就会长肉,一长肉不就有劲了吗?”看着姥姥深凹下去眼窝,我为自己扯的谎感到心慌。“姥姥要是走了,你就没有燕麦粥喝了。”“你又瞎说,好好的别想那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还等着你好了做粥呢!”握着姥姥枯瘦如柴的手,看着她只剩下一层黝黑的皮的胳膊,泪不自觉得盈满了眼眶。我慌忙背过身去,用另一只手抹去涌出的泪。

没过几天,我听到了那个一直不愿接受的噩耗。我愣在原地,忘记了流泪,眼前,是姥姥那双泪光闪闪,满是不舍的眼。耳边是她做粥时说的一句话:爱是一种佐料,只有加在粥里才美味。

离开了最爱的她,告别了最爱的粥,将美好的回忆记在心中。站在树下阳光洒下的金黄碎花中,向离别招手,即使接受,也是告别。

篇20:8090的歌高一作文

8090的歌高一作文

耳旁响起了8090的歌:

还记得莽撞少年

天真又无邪

站在十字路口等明天

理想与现实碰面

轻狂的誓言

总会等到幸福的请柬

现在我慢慢长大了

也会痛并快乐着

我唱起这首歌

你是否跟着和

这时代虽然无奈道理简单我不怕难

唱给那单纯的小孩

唱给那梦想的年代

谁给我青春的信赖

谁让我坚强勇敢

唱给那单纯的小孩

唱给那梦想的年代

谁让我相信了真爱

和孤单说句Bye-Bye

.......

我们的年代,充满着精彩。试图尽情欢快,却被时代赋予太多的不该,一步一步的侵占我们的自由舞台。纵然那么不爽快,也只是徒有万般无奈。被堆积的期待掩埋,被重重压力覆盖,似乎被压制的.再也出不来。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人们,把我们看的很衰,8090的小孩只会依赖,离不开。我们,像是在苦海,像是在等待,8090的天空到来。

继往开来,使命我们一样承载。8090不是懦弱、无为的一代,我们也有坚强的心海,偌大的气概,不希望再被小小的眼睛看待,我们是需要证明的一代。需要时间,证明我们也有海纳百川的胸怀;需要时间,证明我们也有千锤万凿的气概;需要时间,证明我们也有不服输的心海。

8090的小孩,开创8090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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