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部门年终总结【优秀4篇】

时间:2026-03-02 11:16:42 投稿人:kaka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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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真是转瞬即逝,一年的工作又到了年终,回顾过去一年,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该总结这一年的得与失,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基础了。但是年终总结要写什么内容才能让人眼前一亮呢?

投标部门年终总结 1

全市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围绕监管方式调整、依法行政这条主线,突出完善规章、提高素质两个重点,狠抓招投标运作和监管、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建立并完善依法查处机制四个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较好地完成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任务

20XX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项目XX项,投资总额XX亿元。新开施工项目XX项(标段),其中招标发包XX项(标段),累计工程造价XX亿元,直接发包XX项(标段),工程造价XX亿元。招标发包项目中,公开招标XX项(标段),累计中标金额XX亿元,邀请招标XX项,累计中标金额82、94亿元。根据全市各地上报情况统计,全市应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基本达到100%,公开招标率、邀请招标率分别达到了XX%和XX%,应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率为XX%。通过招标,工程造价平均下浮XX%,全年共节约建设资金XX亿元,缩短工期XX%。20XX年,还完成项目监理招标XX项,受监工程造价约XX亿元;大宗建筑材料招标XX项,中标金额XX亿元;建筑设备招标XX项,中标金额XX亿元。

二、进一步加强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体系

20XX年,结合监管方式调整,市招标办继续抓好法规完善工作。

一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按照省建设厅关于法规清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对招投标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废止了XX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针对招投标工作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XX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实施细则)、《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等XX项规范性文件;

三是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发改委起草了《XX市工程项目强制性招标的范围和标准》(送审稿),并提交市政府批准;四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组织有关人员编写《XX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指南)。

三、积极稳妥地调整招投标监管方式,努力提高招投标监督管理水平

调整招投标监管方式是20XX年全省招投标一项主要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市招标办采取会议布置、宣传教育、个别指导、检查督促等措施,一着不让地狠抓落实。先后4次召开招标办主任会议,总结、交流监管方式调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切实解决调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在总结调整工作的基础上,还印发了《XX》等规范性文件。

各招标办为做好招投标监管方式调整、提高监管工作水平,从制度建设、学习宣传到实际运作、计划落实,各项措施稳步推进,做了大量工作。不少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在下发“监管方式调整通知”的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对过去使用的示范文本和相关表式作了修改。

各地招标办在调整监管方式的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弱化标底,提高招投标的竞争性;努力拓展招标范围,把招投标工作向薄弱环节、边远区域延伸。为积极稳妥地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曾先后4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施工、中介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及评标专家召开“合理低价中标”研讨会;先后两次组织了10余名市、县招标办主任到XX、XX等地调研,了解省外合理低价中标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多次到省内已开展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市、县进行调研,深入探讨合理低价中标法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途径,及时出台了相关文件。

四、狠抓招标代理和评标专家的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促进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20XX年,分两批开展了新一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报、审查工作,各级招标办根据省招标办的统一布置,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的审查、现场考察、材料上报等工作,有力地保证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年共受理、审核了XX家招标代理资格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其中甲级XX家、乙级XX家、暂定XX家),经专家评审会审定,报经建设厅批准,最终取得招标代理资质的有XX家(其中甲级XX家、乙级XX家、暂定XX家)。目前,招标代理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工程招标代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招标投标工作质量。按照“发展与规范同步,重在规范”的原则,20XX年,举办了4期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与考核,共有XX人(次)参加了培训,其中XX人考试合格并取得了合格证书。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防止和纠正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分3次对XX多家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资格和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 受理了XX起有关代理机构的投诉和举报,其中有关资质申报的XX起,有关越级代理、无资质代理的XX起,经核查,取消了XX家单位的申报资格;对越级代理的XX家单位、无资质代理的XX家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评标专家名册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招标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20XX年上半年,组织各地对首批XX多名评标专家进行了审核、培训和闭卷考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审定。后经省建设厅批准,对审定合格的XX名评标专家颁发了聘书。下半年,全市已全面启用新组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同时,为解决部分市、县评标专家数量偏少、专业不全等问题,各地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开展了评标专家增补工作。截止11月份,各地又有XX人申请评标专家,并完成了增补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工作。

五、继续做好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基本完成了各级招标办与交易中心的分离工作。

二是加强对交易中心工作的领导和督促,促进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

三是按照XX文件精神,健全功能,完善设施,努力提高交易中心服务水平。

四是狠抓招投标计算机监管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投标监督管理和交易中心服务水平。

六、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和违章违纪问题

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20XX年,加大了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把受理投诉、举�

一是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

二是11月初召开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研讨会,建立了投诉举报查处工作体系。

三是狠抓重点投诉的处理和督办。

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XX件,处理了XX件(其余XX件正在处理中),直接调查处理或参与调查处理的XX件,对其中XX件给予了行政处罚。在受理、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建立落实责任制,对每一件投诉举报都认真对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有序,做到件件有记录、有处理、有回音,并且能够针对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完善招投标监管工作。

七、加强行业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招投标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政治思想和行风廉政建设。

招标办是建设系统的窗口单位,招投标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更是矛盾聚集的焦点。为此,我们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和行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并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个主题,建立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开展了切实有效的学习、教育工作。在抓队伍建设、抓规范管理的同时,开展了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反腐倡廉教育,自加压力,警钟长鸣,继续巩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成果;坚持每月定期的政治学习制度,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群众,促进行风廉政建设的加强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不断向深层次推进,为全面提高招投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招投标工作的新要求,狠抓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举办了招标办和交易中心主任及骨干人员培训班,聘请有关方面专家讲授了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9、10月份,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各市县招标办、交易中心积极响应,按计划组织了本单位法规学习,印发了宣传册,举办了培训班和街头宣讲。在报刊上刊登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专版;与广播电台联系,设立“招投标之窗”栏目,定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加大统计工作管理力度,切实掌握招投标工作情况。

四是开展社会问卷调查,评选先进集体与个人,切实促进招投标队伍建设。

八、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随着机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协会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角色,协会工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一是广泛吸收会员单位,加强协会队伍建设。新增会员单位XX家,同时对一些更名、合并、撤销和主动退出的XX家单位及时进行了清理。

二是对协会内部刊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动态进行了全面改版,增设栏目,提高质量,及时报道行业新闻,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工作交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去年,协会共编印了6期《工作动态》,并在去年招投标论文评比的基础上,收集整理了获奖论文及部分优秀稿件,编辑出版了《XX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论文集》。

三是分三批组织了有关会员单位,赴省外考察调研,针对当前招投标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如:合理低价中标、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收费、招投标机构性质调整等问题),学习和借鉴外省市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

四是协助省招标办开展行业管理工作。

参与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与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等活动;拨出部分会费,购买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支援部分贫困县(市)的招标办,提高其信息管理与办公自动化水平,促进信息系统联网工作的完成。回顾过去的一年,尽管我们在完善规章制度、调整监管方式、依法行政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对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如:撤县设区地区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力度不够大;合同后续管理工作力量仍显薄弱;评标程序和办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对县级招投标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工程规避招标现象还客观存在;串通投标、假招标、一个项目经理承接多项工程等违法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诸如此类问题,我们要想办法、出高招,以期有新的突破和提高。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我们将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进一步解放思想、踏实工作,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全面优化和改善招投标监管机制,把我市招投标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投标部门年终总结 2

xx年度,我办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深化改革。一年来,采购规模增长迅速,工程招投标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政策规定体系已基本形成,招投标办法不断完善,有形市场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招投标监管的力度逐步加强,腐败现象明显减少。全年累计政府采购共322次,预算金额5.50亿元,实际采购资金4.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1亿元,节约资金1.17亿元,节资率达21.27%;完成工程招投标项目413项551个标的,预算造价31.4亿元,中标价23.83亿元,节约资金7.57亿元,平均综合节资率24.1%。两项合计共节约政府投资资金8.74亿元。

一、20xx年度主要工作如下:

(一)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以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为契机,增强服务意识,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先后下发了《考勤与请假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等内部管理文件,强化内部管理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落实经办人责任制,简化和合并办事程序,明确办事流程和时间,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直接发包确认、中标通知书核备等手续实行即时办结制,将招投标法规规定的23个步骤压缩合并为14个,大大缩短了招投标周期。

(二)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监管方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经过一年半左右的探索和实践,我市的招投标秩序已日趋规范,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招投标环境已基本形成,为此,我办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工作重心从建立招投标秩序向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转变。今年十月,我办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办事程序的通知》,监管办不再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评标专家(供应商)抽取、开标、评标的现场监督,主要对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双方、中介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查处。

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镇街购买的消防车、20xx年度部分协议供货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今年共查处政府采购违规供应商4家,分别给予记入供应商黑名单、暂停2-3年进义乌政府采购市场投标的处罚;工程招标人规避招标或肢解发包行为3起,均得到了及时纠正,查处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55起,取消投标资格55例,取消中标资格2例,其中2项工程进行了重新招投标。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采招监管办成立以来,经过一年半左右的运作,基本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管规章体系,对招投标活动从发布信息到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每道环节予以规范,保障了招投标活动依法有序进行。我办在巩固和完善去年下发的各项制度并确保执行到位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招标文件中对评标办法制定存在问题较多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政府招标采购评标办法补充规定》、《义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细则(试行)》,统一评标标准,减少了评标人员的人为影响。同时针对投标企业编制预算质量不高、缺项、漏项、差错、投标报价高低悬殊过大等情况,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评审法施工招标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规范、引导企业合理报价。

下半年在全省实行新的《计价规则》的形势下,与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新老定额衔接和工程招投标管理有关问题协调会纪要〉的通知》、为顺利过渡到新定额打好基础。同时还制定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招标人(采购人)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暂行)》、《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等一些配套的规定。在制度上为确保公正、科学合理评标夯实了基础。

(四)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计算机系统管理和信息网站建设。

今年以来,进一步深化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义乌采招监管网的建设和完善。政府采购的计划申报、资金审核、招标文件至合同备案等各环节,工程项目(包括直接发包项目)信息以及投标企业、人员的信息分别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采招监管网进行管理,减少人为管理漏洞;实现了投标报名网上同步资格审查,方便了投标企业,杜绝了投标报名及入围环节的人为因素干扰;通过网上操作并实行招标公告、开评标通知、政策法规、中标结果公示、网上报名等信息公开发布,为招投标各方主体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平台。

(五)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

年初以来,我办就一直将宣传工作作为深化工作内涵,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来抓,充分畅通宣传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一方面采取印发《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内刊,发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文件汇编》等1500余册,全面介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宣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政策意义。另一方面,通过开门纳谏,召开招标人、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座谈会,利用网站、报纸、电台等多种媒介系统,介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工作动态、操作程序。《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财经报》等国内、省、地有关报刊也大幅宣传了义乌的工作经验。

(六)坚持合理低价中标,积极稳妥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引导企业合理报价。

严格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评标原则,坚持合理低价中标,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规范企业报价行为,引导企业合理报价。为防止串标、抬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现象,政府投资工程一律设置投标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均为无效标;同时为防止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等不正当竞争,根据工程性质和投标情况,设立工程成本底限,低于成本底限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到目前为止,已有9家投标企业三次以上出现低于报价底限,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国家规范,积极稳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逐步纠正投标企业编制预算质量不高、缺项、漏项、差错较多,投标报价不规范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七)加强对招标人(采购人)的管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今年下半年,我办制定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招标人(采购人)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暂行)》,加强对招标人(采购人)的管理,惩处规避招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廉政建设,对招标人(采购人)三十种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不良行为加以约束,并规定考核与业主单位全体员工奖金挂钩,对招投标实行业主黑名单制度。到目前为止,已有2家采购人因规避采购而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另外,在各采购人自查的基础上,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与监察、财政联合组成检查小组,重点对各镇、街等24个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八)继续培育发展中介代理,从严管理招标代理机构。

采招监管办成立一年多时间,招标代理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我市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已有5家(其中市内3家,市外2家),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已有10家(其中市内3家,市外7家),根据我办下发的招标代理管理制度,建立了代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的记分考核制度,对违法违规代理以及代理质量差等行为实行扣分考核,对累计扣分达到一定数额的代理机构或专职人员予以暂停代理资格。到目前为止已有6家代理机构的7人次受到了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罚。

(九)进一步开放招投标市场,严格执行法人卡、交易员卡制度,有力遏制行为。

到目前为止,经我办备案的各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等企业606家,其中市内企业154家,市外企业452家,企业取得各类上岗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12697人,并对进入义乌招投标市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交易员统一核发投标身份识别IC卡,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卡、交易员卡。有力遏制了行为的产生。

(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专家评标行为。

今年下半年,我市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已基本完成,评标专家经过严格的审核把关,实行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对在评标工作中有不公正评标、索贿、受贿、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依法从严处理。制定《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评标专家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方式,严格实行封闭评标,加强评标保密管理,进入评标区均凭证出入,除评标委员会人员之外,其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并做好评标专家名单的保密工作,对泄露专家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评标专家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应严谨、客观、准确,并达到应有的深度。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要认真核查,全面评审,评标中提出的扣分情况告知投标人扣分的分值和依据,避免无端猜疑,提高评标环节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标专家缺乏,影响和制约评标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评标专家是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技术力量,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将决定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成败。虽然目前已初步设立了评标专家库,但义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到货物、工程、服务各个领域;评标深度要求和难度不断增加,所以对评标专家需求不仅专业范围广,而且要求技术水平高。而根据目前的专家数量和质量,很难满足专家“随机抽取,高质量评标”的要求。我办正着手扩大评标专家库,积极争取与周边县市乃至全省专家的联网,但是尚存在一定的难度,评标专家评标综合素质的提高还需一定的过程。

(二)一些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够。由于采购人的不了解和不重视,产生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不理解。往往存在“今天下计划,明天就给我供货”的思想,不顾政府采购中必要的程序规定。更有个别单位甚至有意指定品牌或设置倾向性技术障碍,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采购预算的准确性有待加强。目前因采购人预算偏低、超预算而招标失败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有的预算则明显偏高,如某些采购项目预算价比实际采购价超出50%以上。

(四)投标企业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招标,由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多数企业长期依赖定额编制投标预算,对新的计价规范不能适应,同时,“合理低价中标”使得中标价趋低,企业利润空间减少,风险增大,尤其在目前材料价格变动幅度大的形势下,企业内部没有建立成本核算机制,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班子里众多的管理还处于不懂新市场游戏规则的要素阶段,企业对风险预测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有待提高。

(五)有形市场的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考核机制须进一步完善。交易中心从招标办脱钩后,服务人员的意识仍停留在以往管理者的交易机构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考核约束机制,为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各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和优质的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管是一项新生事物,要发展,必须宣传,要在宣传中落实法规制度。我办将通过更丰富、更新颖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加大对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供应商、投标人的投诉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投标与履约过程脱节的问题,对严重违约或由于低价夺标导致质量差、进度慢的中标单位,依规处理,公开曝光,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确保各项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中健康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两库”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公告、发函、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专业技术人才力量,进一步扩大评标专家范围,加强评标专家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为科学的评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建立计算机评标系统,改进评标办法,减少人为因素影响。20xx年将进一步开展计算机评标的调研工作,为建立统一的、合理的计算机评标系统,尽可能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评标的准确率和评标效率,提高评标的透明度和公证性创造条件。

(五)积极做好招标人(采购人)分管领导以及采购联络员、招标经办人员和投标企业负责人、预算编制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业务常识、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为下一步深入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创造条件。

(六)继续以“效能建设”为契机,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正确处理好“依法招标与开拓创新、发展与规范、效益与效率”的关系,促使我市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七)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工作人员各方面的素质,防止腐�

(八)做好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进场交易的准备工作。

投标部门年终总结 3

20xx年度招投标工作在园区管委会、京泰路街道办事处领导下,在市、区招投标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招投标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海陵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定》、《海陵工业园区工程招投标补充规定》的文件精神,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12月20日,园区、街道通过招投标的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绿化等建设工程累计1.7亿元。现将园区、街道20xx年度招投标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的机构机制,责任明确。

(一)园区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

(二)明确招投标程序。由分管经济工作的副

(三)建立信誉、业绩评估制度。招投标工作实行事前和事后评估,园区纪工委、监察室、招标办参照园区编制的《施工企业、中介机构单位信誉档案》,对投标单位的业绩、资质等方面进行事前评1估,杜绝不合格单位入围,目前,已有2家施工单位、1家监理单位、1家预算编制被列入黑名单,不得投标、参加中介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了招投标工作的各项制度。

园区近几年来陆续出台了《海陵工业园区招投标暂行办法》、《海陵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定》、《海陵工业园区招投标补充规定》、《海陵工业园区关于对参建单位绩效实行定期评估的试行办法》、《海陵工业园区行政村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定》(讨论稿)等相关规定。其中,要求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园区招标办负责实施,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市、区招投标中心负责实施,并对招投标方式、程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对于一些中介服务机构的确定,园区制订了预先约定,园区纪工委、监察室、招标办、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参加,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三、严把关键环节。

园区50万元以下自行招标的工程通过报刊、网络、函件等形式发布招标公告,由纪工委、监察室、招标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对投标单位报送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证书、法人委托书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等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投标的入围单位。对投标单位数量、标书是否规范有效、项目经理人的资质、保证金是否交纳、报价是否真实有效以,察看是否存在串标和围标的现象。中标单位确定后,必须按照园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施工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招投标文件和书面合同交园区档案室、监察室备案保管,并对合同的生效及中标单位的履约过程进一步监督。对于一些重点项目,如拆迁安置区、投资比较大的市政项目,我们邀请纪工委、区检察院的领导至工程现场指导工作,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及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知识。

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应该说是步入了正轨,越来越规范化了,所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树立了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的意识,园区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比例明显提高,招投标工作中能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最大限度遏制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更重要的是实行招投标的项目不同程度地节省了园区建设投资,从而降低了建设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效益。但是,目前在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值得我们思考,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投标人串通抬高标价。这是目前招投标中比较普遍的不正常现象,时常会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分“猪头肉”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投资人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配合园区纪工委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鼓励群众特别是建筑企业对招投标工程中的违法操作进行举报,对“陪标”、“串标”的单位实施严惩;同时,扩大招投标信息公开渠道,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来参加招投标。

二、虚假中标违规分包。这也是目前招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常现象,有些施工单位本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却利用一些手段获取资格或打着别人的牌子中标后,马上倒手转包,或是未经招标人同意将工程分包出去,甚至还会再转手,再分包,这种以工程牟利的行为,使工程每倒手一次,实际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就会减少一次,而且几经换手后,招标单位对真正施工单位的资信和能力已失去有效的监控,使工程项目的质量得不到应有保证。

三、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些中介代理机构违规操作,帮助招标人从中运作、泄露内幕消息和利用自身熟悉法律、业务、人头的便利,既“吃”招标人,又“吃”投标人的问题。针对这些对代理机构逐一调查摸底,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推行招标代理信用管理制度、签订行业公约,加大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等,进一步规范约束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招投标工作,为园区、街道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资金。按照园区街道统一部署,紧扣区域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主旋律,依托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综合协调能力。

二、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继续加强与园区纪工委、监察室、规划建设部门合作,共同参与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中国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标后检查力度,随着招投标体系日趋完善,但招投标事后检查监督� 为此,园区招投标办要协调和组织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招投标检查工作,对园区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情况以及履行投标承诺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价。

四、加大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由招投标牵头组织,综合运用行业监管、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职能,形成合力,对中标单位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大检查,确保工程保质保量,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勤政廉政。其次,建立项目跟踪解剖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政府投资的重特大项目跟踪解剖、调研分析。通过采取定期巡查和跟踪解剖相结合的方式,使工作重心向标后监管延伸。

五、加强档案管理。中标单位确定后,必须按照园区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有关招投标的一系列文件和书面合同交园区档案室、监察室备案保管。

投标部门年终总结 4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统一进场、规范管理、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全县招投标活动基本实现全部进场、全程监管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xx年,全县共核准招标项目31个,已开标项目25个,进场交易项目24个,中标金额3598万元,“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招标活动由于通道县没有相关评标专家,到怀化进行开标,而没有进场交易,招投标监管和服务工作实现了零差错、没收到一份投诉,招投标市场继续保持规范、平稳、有序运行。纵观20xx年以来的工作,全县招投标工作呈现出“三多三少”的可喜局面,即:一是进场项目增多,场外交易项目减少。过去进场的项目都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项目,而20xx年,通过我们的宣传发动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工作实践,省属单位、有关条管部门及民营企业的一些项目都主动进场交易,场外交易的现象明显减少。二是“一标定终身”的项目增多,标后变更的项目很少。今年仅有一起项目由于第一中标人主动放弃,由第二中标人中标。三是对招投标工作正面评价增多,负面评价减少。通过我们回访以及多方征集意见和县有关部门的考评,全县绝大部分单位对招投标工作的满意度在提高,正面的评价在增多,主动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人增多,误解及负面评价明显减少。四是全县上下各级领导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识增强。回顾20xx年上半年以来,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

我们始终把招投标的法制宣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采取组织培训、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教育引导。请县领导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做到应招尽招,依法定标。二是拓展宣传形式。20xx年向社会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宣传力度,普及招投标知识,对招投标的运作程序、相关知识和法律规定等作了系统、详细地介绍,向社会各界介绍招投标工作,宣传政策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了宣传工作覆盖面。

二、完善机构建设,完成组建工作

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20xx年组建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项目在开标前都成立招投标监督小组,县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县域内招标投标活动范围内的协调和监督,县招投标监督小组负责县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受理投诉等事宜。

三、加强硬件软件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

为使招投标各项工作走向正规,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财政投资5万元,建成宽尚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高标准的评标室开标室,设立电子大屏,用于信息发布和开标过程的公示。将专家评标区设置成相互独立的区域,下一步将装备先进的技术设施对整个招投标活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开标结果扫描复制,待专家库建成后对评标专家实行电脑随机抽取,临时通知,用无情的电脑来控制有情的人脑。网站及招投标系统的建设正在进行,建成后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招投标各方操作,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对全县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硬件设施的完善,进一步创新了管理体制,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了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招投标行为。

此外,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注意加强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组织工作人员拓展学习层面,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监督能力。从“软件”上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招投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20xx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怀化市关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通道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将各项招投标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招投标活动有法可依,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维护招标单位利益,维护投标方利益。今年根据我县实际对《通道侗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定。

1、更符合我县经济发展要求。

2、立足于我县实行招投标综合监管的工作实际,借鉴和吸取外地的先进经验,依法制定了基本的招投标办法,对招标范围、规模标准以及监督管理体系均作了规定,在交易规则、监管范围、资格预审方式、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评标委员会组成上都有新的突破,对加强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金投资效益,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3、规范操作程序。对招标公告、专家抽选、评标管理、中标公示制度、备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修改,规范了操作程序,使招投标交易更加规范,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

五、招投标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

1、强化日常监管。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加强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在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以及项目备案等重要监管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表格,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2、严格执法监督。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对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维护“三公”原则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20xx年我县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专家库不完善,滞后于整个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各项纪律,执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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