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管理制度通用7篇

时间:2024-05-05 20:20:26 投稿人:kaka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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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如下是漂亮的编辑帮大家整理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通用7篇,仅供借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具有较强团队凝聚力的教师队伍,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计划

1、应按照培养目标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2、教学计划的内容:

(1)培养目标,基本要求;

(2)课程设置;

(3)教学进程;

(4)必要的说明。

3、根据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认真分析教材,联系学生的实际,制定本学科教学计划。

二、教材:选用符合学情的教材或者自编教材。

三、课堂教学

教师应通过多种途径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教学工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不断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整合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对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教师应给予鼓励与支持,对教改效果显著,教研成果突出的教师,根据机构奖励机制予以相应奖励。

四、业务培训及学习

1、定期组织老师参加各类教研培训及学习,提高老师的综合能力。

2、结合教学研究课题,每学期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课、示范观摩课,并形成制度。要组织好评课活动,要重视总结和推广优秀教师的经验。

五、上课时间与教室:

上课时间主要是利用学生业余时间,如周末及寒暑假等等,上课的教室要做到宽敞、明亮、卫生、干净、整洁,同时要在上课前对教室卫生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对教学设施和设备提前做好检查和准备。

六、学生安全保障:

1、搞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时刻注意消灭各种安全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人人参与,齐抓共管。

2、学生在上课前10分钟到教室,校门口及教室内应有值勤教师巡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下课后,各带班老师应及时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学校,低年级学生应在家长陪同下离开。无特殊情况,学生下课后应及时回家,不在学校逗留。确需晚走的学生,老师应提前与家长进行沟通后做出安排,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3、课间:班主任应提醒同学不要在教室、楼道内跑跳、玩闹;出教室后在楼道内要靠右行,不拥挤;不在楼梯等危险处打滑;不爬窗台;不做没有安全保障的,带有危险性的活动。

4、各科教师根据教学管理规定,在开学初订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认真执行“备课”、“上课”、“辅导”、“考核”等规定。

七、备课要求:

五备:备课要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

三设计:备课要做到精心设计教学情境,精心设计教学方法,合理运用辅助手段(如教具,媒体等)。

二小结:每节课(或每课书)后小结教学的点滴心得,体会,及时小结学生的反馈信息。

一储备:每位教师要有不少于一周的教案储备,杜绝不备课就上课或课后补备的现象。

教案编写原则:符合科学性,依据课本,避免知识上的错误;加强创新,构思巧妙,避免千篇一律;注意差异性,各尽所能,避免全搬教参,千人一面;强调操作性,着力设计教学环节,设计学生活动;考虑变化性,灵活运用,避免死板教条;每个教案要写清课题、教学目标、课型、重难点、教具准备、教学过程、课后小结等。

八、上课要求:

1、做好上课准备(准备教材,教具,作业本,媒体设备等);课前10分钟,教师进入教室。

2、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课堂(若带入课堂需设置在静音),不准坐着讲课。

3、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讲究语言艺术。讲课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知识正确,注重能力培养,加强综合实践,争取良好的教学效果。

4、做到教书育人,注重学生动机、兴趣、习惯、信心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5、教育得当,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课堂结构合理,组织严密。教法灵活多样,符合教材,学生和教师实际。教学信息多项交流,反馈及时,矫正奏效。

6、文明施教,教学民主,师生平等,课堂氛围融洽和谐,秩序井然。对学生全面负责,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不随便让学生停课或赶出教室,注意保护学生的姿势和视力。

九、辅导学生要求:

因材施教,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对班内优秀生和学困生心中有数。建立“学困生档案”加强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辅导,掌握鼓励手段,讲究方法,耐心讲解,讲求实效。

十、补课要求:

对缺课的学生及时补课,必须认真,详细的对其所缺课程进行教授。

十一、电访、家访要求:

定期对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给家长做汇报,做好与家长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多方面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开展教学。

(二)教职工管理制度

1、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抓好每一堂课的教学质量,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2、集体学习时,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作好学习记录,学习时不干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不能会客。

3、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会议没有宣布散会。自行离开的视为早退处理,迟到、早退、无故旷会一次扣50元。

4、教师衣着8不能:低腰、低胸、透明、紧身、下摆喇叭超大的裤子、颜色太艳丽出挑、浓妆艳抹,女老师爆炸式发型,发色艳丽,夸张艳丽的美甲。

5、以下事项,依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1)任何时间、场合,不讲文明语言,辱骂同事和领导的。

(2)上课使用通讯工具。

(3)利用本校教材从事有偿家教。

(4)向外界或朋友、同学泄露本校在教学,业务,营销等各领域的机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6)私自盗取他人财产,机密或隐私。

(7)集体内闹不团结,诽谤污蔑他人。

(8)上课不穿工作服,将自我情绪带进课堂当中的。

(9)不按时填写教学进度,教学总结。

(10)不按规定时间上交学习记录的。

(11)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搞小团体的。

(12)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嬉笑打闹,扎堆聊天的。

(三)学员管理制度

学生入校前,由任课教师将上课时间及学校制度向家长说明,并让其遵守。

一、校规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一定要跟带班教师请假。

2、对积极主动,有明显进步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二、退费

1、退费时,学员需携带本中心所开票据,中心工作人员将据此登记有关信息,完成退费手续。

2、办理退费时间:本机构教学工作日时间均可办理。

(四)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必须实行择优录取。学校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应根据拟定岗位的性质进行必要的面试和笔试,对年龄、学历、体貌、工作经验、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坚持择优录用。对财会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二、必须按规定手续录用。招聘员工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报名→填写求职登记表→查验相关证件→介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录用员工须知)→面试→通知录用→收取相关证件复印件→签订合同→通知上班时间,领取工作服、报到上岗。

三、必须建立员工档案。员工一经录用,公司正式建立档案,并将工作变动、奖惩等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实行动态管理。

四、必须实行试用期制度。录用的员工先实行3个月的培训试用期,培训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间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计发,工资每月10号发放。

五、对擅自离职的员工,所有未发工资都转为保证金。严重违规违纪被本校除名的,保证金不退。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按一定数量递增工龄工资。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以上教学或业务好的员工享受一定级别的技能工资。

六、必须实行休假批准制度。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天递交请假条,按审批权限签字批准后生效。

七、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必须经常性的开展师资、业务及教育等培训。根据学校运营情况,拟定员工培训计划,见缝插针,经常性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八、必须实行年度考评。每年度结束后,根据每个员工一年来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进行自评和互评,对工作优秀表现突出的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职务提升,对表现较差的实行解聘或诫勉。

九、必须履行离职交接手续。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财务手续、工作、培训及教学资料、设备教具等交接清楚后,方可离校。

(五)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务校长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权责划分

1、人力资源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公司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2、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条、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资源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培训体系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产品介绍等。

第九条、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第十条、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行业发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等。

第四章、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十一条、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第十二条、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规划。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季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审核。

第五章、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一般在入职第一周集中培训。

2)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3)每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第十五条、在职员工培训

1)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可用资源。

3)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4)培训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

5)学员课后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第十六条、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公司情况,并需严格审批。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各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培训小结等)须在人力资源部门备份存档。

第十七条、出勤制度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不能参加人员需提前告之人力资源部,并给出合理理由,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讲座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由专人负责纪录,填写《培训签到表》;考勤状况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第十八条、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1、原则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2、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自己组织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并备案。

3、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4、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第十九条、培训的组织保障

1、人力资源部负有对培训组织,协调、监督的责任,各部门应积极主动的协助好人力资源部,将培训工作做好。

2、各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季度培训计划及培训要求,人力资源部据此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公司培训计划并呈报。

3、各部门负责人在学习培训上要起表率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不但要懂得作管理者,还要成为员工事业的良师益友。

第二十条、员工培训制度实施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前15天,向全体员工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做出季度培训分析报告,并与部门负责人商议后,做出公司季度培训计划。

2、外请专家培训,人力资源部要做好选定课题—外请专家—费用预算—培训场地—技术支持—参培人员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的工作。

3、内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按照课题,确定培训讲师,组织员工参加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督导。

4、部门培训每月至少一次,侧重于业务技术,可采取讲课或讨论的形式。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课堂守则 篇三

1、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2、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未经老师,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准随便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问答。上课时间关掉移动电话。

4、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5、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教学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师应集中精力,上好每一节课,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要严格遵守教学作息制度,恰当分配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使用多媒体技术授课的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做好课前准备。

第四条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节严重者应于课后向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反映。

第五条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严禁私自调课、停课(含实验课、毕业实习指导等)。若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应按《湖北经济学院调课管理规定》执行。凡未经批准私自调课、停课者,按《湖北经济学院教学事故界定和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课前写出详细的`教案。

第七条课堂讲授必须注意培养提高学生科学思维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合理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信息量,提高教学效率。第八条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安排课外辅导、开展课外答疑。批改作业必须认真、仔细、保质、保量。

第九条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第十条任课教师应自觉接受教学督导、教学管理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听课及其他教学质量检查。

第十一条上课前,学生擦净黑板,摆正讲台。上下课时,提倡全班学生起立向老师致意或答谢,教师随即答礼的文明形式。

第十二条学生必须依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凡对所修课程已通过考试或取得有关教育机构成绩认证,确已掌握相关知识不需再到课堂听讲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申请,并由教务处审批。

第十三条学生上课应关闭通讯工具,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准随意进出教室,不准在教学区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携带饮食和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进入课堂。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课堂上不准吸烟、吃零食。对于违反课堂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各学院和各有关教学管理部门要加大课堂教学巡查力度,加强对学生上课到课率及课堂纪律的检查。各学院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的教案和布置、批改作业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教学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和监控。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五

1、在设计薪酬体系时,要注意以下六项细节

薪酬水准具竞争力

薪酬水准影响到学校吸引人才的能力和在行业的竞争力。因此,如果一个学校的薪酬水准低于当地同类型学校和行业市场水准,同时又没有与之相配合的措施如稳定、较高的福利、便利的工作条件、有吸引力和提升性的培训机会等,就容易造成员工流失,直接或间接影响学校的利润率和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

执薪公正,做到同工同酬

如果一个学校的薪酬不能做到同工同酬,员工就会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因此,员工在工作中就会产生消极怠工,降低努力程度,在极端情况下将有可能造成辞职。如果这是一名普工的话,或许他的做法给学校造成的损失不会太大,但却可能使公司名誉受损。如果这是一名优秀员工或者高级主管,他的消极工作态度,甚至是辞职离去,给学校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

同级别员工分工合理

如果一家学校中,在同一层次和同一级别的员工中,有些人一天到晚忙得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而有些员工却无事可做,喝茶聊天,这说明岗位工作分析出了问题。同级别和层次的员工岗位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岗位职责不一致,其薪酬的公平、公正和薪资对等性肯定存在问题。长此以往,公司的员工一定会是牢*满腹,轻则造成内部不团结,影响士气,重则造成员工消极、人心不稳,跳槽频繁。管理。

中高层与基层员工薪资水平差异不能太大

中高层管理或技术人员确是属于学校核心人才,所产生的。价值确实不一样,工资水准也不一样。但如果出现学校中高层岗位的薪水与基层员工的差异达到8—10倍以上,则基层员工与管理层的关系疏远甚至僵化,基层员工情绪低落,士气下降,整个公司将出现死气沉沉的局面,而中高层的工作也难以开展。

调薪有依据,绩效考评公正、公平

学校内岗位的调薪,做好了能激励员工的士气,做不好会动摇部分员工的信心。尤其是毫无根据地随意调薪,或绩效评估不公正,都会导致员工对学校的薪酬系统产生怀疑,甚至不满,调薪必须有依据,讲原则,重激励。

薪资计算准确,发放及时

学校不能够做到准时发放薪资,薪资计算经常出现错误,都会导致员工对公司的信用产生疑问,很可能致使公司名誉遭受损失,也可能使外部投资者对该学校丧失信心,同时拖欠员工薪水也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得不偿失。

2、薪酬结构

一般薪酬结构由以下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季度奖金、年度绩效、福利津贴。尤其是基本薪、职位薪、绩效薪的比例要合理,基本工资对学校来说一般是通用型,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水准,体现薪水的刚性;而职位薪则根据不同职位的工作分析,来分析岗位的价值,做出科学准确的岗位评估,来体现职位薪水的高低,满足员工内部薪资平衡心理,绩效薪是根据绩效结果的达成,来确定绩效工资多少,学校内不同层次的员工,绩效薪占整个薪资总额比例不一样。高层一般占40—50%,中层20—30%,基层10—20%;而年资属于内部普调工资,应体现工资的平衡公平性,加班工资的计算则要体现工资的合法性。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指该岗位员工的工资基准,体现的是该岗位员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每一个岗位均对应于一个岗位级别,每一个岗位级别共分5档。岗位工资次月5日前发放。

月度绩效工资

根据月度工作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与岗位工资有一定比例关系,不同类别员工比例不同。月度绩效工资随月度岗位工资发放。

季度绩效奖金

根据季度工作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不同类别员工比例不同。季度绩效工资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前发放。

年度绩效奖金

在年底综合考虑公司业绩、部门业绩和个人业绩,发放年度绩效奖金,以全面反映个人贡献。年度绩效奖金年底春节前发放。员工在公司工作不足一年的,按照转正后实际工作月份比例发放。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六

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测评、试卷分析等几个方面,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特作如下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课是上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

课的重要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教材的重点、难点,明确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应掌握的技能。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要备教法和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发展为主旨”的教学原则,激励学生当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指导上课,不搞形式主义。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有教学过程(包括设计的问题),有板书设计,有练习设计。教学目的,要包括“思想教育”、“双基要求”、“能力培养”三部分。无教案不得上课。

6、提倡写教学后记,不断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二、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形式,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得体。

3、上课前应指导学员进行必要的预习,培养学员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层次分明,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要照顾后进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性原则,尽量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充分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使学员学得生动活泼,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6、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7、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不抽烟,不坐教,不拖堂。

8、结合本校课程实际,灵活调整短期插班学生课程,合理安排上课时间。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的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发展资金;合理完整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加强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是指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和使用学校办学资金和资源。在校内统一财经方针政策,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务会计业务领导,统一财会人员管理。

“分级管理”是指学校财经工作和财务收支在学校“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根据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由学校和二级院部分级管理。即:各二级院部有权对管理的经费和分配的资源按规定进行统筹安排,按照规定使用学校预算分配的资金;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按照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拟定本单位办理经济事项和执行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实施办法;编报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等。

“集中核算”是指由学校财务处集中组织全校的会计核算,二级单位不设立银行帐户,不另设财务机构,不设专职会计人员。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具体工作由一位副校长分管。

第六条 财务处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不在财务处之外设置同级财务机构。

第七条 财务会计机构,必须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须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 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必须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预算,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九条 学校成立预算与投资委员会,预算与投资委员会是学校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咨询机构,以工作会议的形式审议预算草案、讨论预算项目的变更以及提供投资决策建议。

第十条 预算编制原则。学校编制预算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

第十一条 预算编制方法。各教学、教辅、科研、机关、直属单位等为预算编制单位。各预算编制单位在上一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学校预算年度的发展计划和目标及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以前年度可动用结余、资产运行等情况进行编制并汇总至财务处。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预算编制学校的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预算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再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发文执行。

第十三条 预算调整。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进行预算的变更与调整。确因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及财力变化需要调整的,由相关预算单位提出书面说明,经学校预算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后,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预算调整。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学校通过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五条 学校取得的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严禁坐收坐支。

第十六条 学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开支及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第十八条 学校的基建和维修等资本性支出,应在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按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九条 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据实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下达的预算项目中,除预算列明可用于接待性和个人消费性开支的项目(如对外交流费、管理费等)外,其他公用经费不允许报销接待性和个人消费性用品。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依法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严防使用虚假票据,一旦发现虚假票据入账,必须及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学校预算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使用,按照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按原有用途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可首先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转入学校的事业基金,支持学校的事业发展,不得用于分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基建工程(含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货币资金是指学校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八条 学校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金额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可交付使用状态的各类建设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应当计算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办理竣工决算,并按照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

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不得使用财政性资金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规定报批。资产的出售、转让、报损、报废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者评估。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和出租、出借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三十四条 财务处应加强对资产的价值管理,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应加强对资产的实物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资产管理办法或制度。

第三十五条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资产管理,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成本补偿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三十六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建立负债的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控制财务风险。

第九章 净资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 净资产是指学校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第四十条 净资产分为长期资产占用资金、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等。

第四十一条 长期资产占用资金是指学校的基建工程(含在建工程)、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所占用的资金。

第四十二条 限定性净资产是指财政拨款结转或结余、其他项目结转和专用基金。

第四十三条 非限定性净资产是指除上述之外的净资产。

第四十四条 学校净资产的管理,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章 财务清算

第四十五条 学校及下属各单位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的财务清算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各种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四十八条 财务分析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处应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设置财务分析指标,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学校各单位应根据财务处提供的相关预算资金使用信息,编制本单位的资金使用报告。

第四十九条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财务综合实力、财务运行绩效、财务发展潜力等方面的指标。

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第十二章 财务监督

第五十条 财务监督是指财务处及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及个人的财务活动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

第五十二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二)对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三)对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资产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实行监督;

(五)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五十三条 学校财务监督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接受财政、审计、税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四条 逐步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规定向学校教职工公开。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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